出入境管理局详细解读外籍人才便利措施 协会秘书处编审
近日,成都市委、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实施“创业天府”行动计划加快打造西部人才核心聚集区的若干政策》(以下简称“成都人才新政十条”)正式出台。为更好地助推“创业天府”行动计划,为高层次人才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成都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对“人才新政十条”中“开设外籍人才停居留特别通道”政策作了详细的解读:
一、“开设外籍人才停居留特别通道”中为外籍人才提供的出入境便利措施主要包含以下五项:
1、增加外籍人才认定单位,扩大外籍人才申请办理人才签证范围。我市将认定外籍人才的单位扩大到市外国人服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即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市教育局、市民宗局、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人社局、市建委、市房管局、市交委、市商务局、市投促委、市文广新局、市卫计委、市工商局、市体育局、市安监局、市旅游局、市金融办、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国安局、市流管办、市物流办等25个单位均可认定具有特殊专长并为我市急需紧缺的专门人员,以及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对外开放工作做出重要贡献或发挥积极作用的友好人士为外籍人才。
2、外籍人才无需事先在境外申请签证,可享受口岸签证代转交服务,抵达成都口岸时,可即刻取得口岸签证,入境后,可按规定办理居留证件。
3、对符合条件的外籍人才,可根据其外国专家证签发的期限,为其签发5年内长期居留证件,如不需长期在蓉工作或居留,但需多次临时入境的,可为其签发5年内多次出入境有效、每次停留不超过180天的访问(F)、贸易(M)或人才(R)签证。外籍人才的配偶和未满18周岁的子女可申请与外籍人才所持签证同等期限的签证证件。
4、对申请永久居留的外籍人才,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予以优先办理,在受理后10日内完成初审工作上报省级公安机关。在办理签证证件、停居留证件方面放宽外籍人才资格条件,适度降低了对部分人才类别的认定标准,同时,为外籍人才提供预约服务、绿色通道、上门服务、3个工作日内签发签证证件等便利。
5、在人才聚集区增设出入境服务站。在我市人才聚集区增设出入境服务站,为外籍人才就近提供住宿登记申报、签证证件到期提醒、出入境政策咨询等服务,方便外籍人才在蓉生活居留。
二、成都对于外籍人才的相关出入境政策在同级城市中具有相当的便利性。
1、在同级城市中,我市率先扩大了外籍人才的范围,将认定人才的政府主管部门由以往的1家扩大到了25家,有利于引智引资。
2、在外籍人才资格条件认定方面,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突破国家现有对外籍高层次人才的界定标准,适度降低了对部分人才类别的认定标准,包括投资地域突破了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限制,扩大到全市范围;国家机关邀(聘)请的高级顾问突破了省(部)级限制,扩展到市级;高校聘用的学术科研带头人以及副教授、副研究员等学术、科研骨干突破了重点高等院校的限制,扩大到我市普通高等院校等。
3、率先在全省及中西部地区推出市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为外籍人才代转口岸签证服务,改变外籍人才抵达成都后在口岸签证机关提交申请材料等待审批的现状,实现外籍人才抵蓉后办理口岸签证“立等可取”,大大节省外籍人才抵达成都口岸后的办证等待时间。
4、积极优化细化出入境服务,营造更有利于外籍人才创新创业的软环境。一是将外籍人才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纳入享受签证证件及停留居留便利措施范围;二是对申请永久居留的外籍人才,安排专人负责,在同级城市中率先缩短初审工作时限,在受理后10日内即上报省级公安机关;三是积极延伸为外籍人才服务的平台,在人才聚集区增设出入境服务站,为外籍人才在蓉工作和生活提供全面的出入境服务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