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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公安机关集中推出9项出入境服务便民措施
发布时间:2017-02-17 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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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编

  为更好地服务四川经济社会发展,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期待新要求,省公安厅决定,自12月1日起在全省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集中推出9项便民措施:
        一、居住证持有人可在居住地申请办理因私出入境证件
凡持有合法有效《四川省居住证》的外省户籍或本省户籍人员(外省户籍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除外),可以在居住地的县级(含)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办理以下因私出入境证件:
(一)普通护照;
(二)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
(三)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赴台定居除外)。
        在开放港澳台个人游的城市,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还可凭居住证办理个人旅游签注。
        二、往来港澳、往来台湾旅游类再次签注办理时限缩短至5个工作日。凡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旅游类再次签注或往来台湾通行证旅游类再次签注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将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
        三、中国公民境外遗失证件核查工作时限缩短至48小时。我省公民在境外遗失出入境证件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将在收到中国驻外使领馆核查文件起48小时内完成核查工作,并回复驻外使领馆。
        四、口岸签证代转申请服务推广至德阳、绵阳两地。德阳、绵阳两地登记备案的涉外单位邀请外国人来川,可直接向本地市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递交口岸签证申请材料。该申请获批后,受邀请外国人在抵达成都双流国际机场航空口岸时,可直接在签证机关办理口岸签证。
        五、外国人申请工作类居留许可免提交健康证明。外国人凭《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有效期一年以上的工作类居留许可时,免提交健康证明。
        六、在川高校外国留学生中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优秀毕业生可直接留川就业。在我省行政区域内高等学校和其他研究生培养机构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且毕业一年以内的外国留学生,在成都、德阳、绵阳就业,不受毕业后必须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的限制,凭《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可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工作类居留许可。
       七、全面实现我省出入境证件快递直寄县级受理点。自2015年10月开通出入境证件直寄受理点服务以来,截至2016年11月21日,我省已有16个市开通了此项服务,极大地压缩了出入境证件的周转环节,提高了服务效率。自12月1日起,攀枝花、巴中、甘孜、阿坝、凉山等地也将开通此项服务,实现全省县级受理点全覆盖。
       八、免费发放出入境卡式证件保护套。2015年出入境卡式证件正式启用,证件内含精密芯片,如遇弯折、刮擦、水浸、高温、高压、强磁场等可能致使证件损坏失效。出入境卡式证件保护套可使证件不易受损,方便持证人保管和使用。
       九、在出入境“微服务”中增加证件快递状态查询功能。在“四川公安”微信公众号中的“出入境办理”版块中增加了EMS快递单号的查询功能。如果证件已经送邮政速递,群众在查询证件办理进度时,可一并查询到对应的证件EMS投递状态。